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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斯.哈爾斯的雙人肖像身分重獲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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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斯.哈爾斯的雙人肖像身分重獲認定

編譯╱曾筱如(藝術家2024年8月591期)
 

 阿姆斯特丹荷蘭國家博物館於6月3日、黃金時代肖像畫家法蘭斯.哈爾斯(Frans Hals)大展「天才之筆」甫落幕之際發布新聞稿,指出現正展出的兩件館藏哈爾斯肖像畫經由館內策展人喬納森.比克(Jonathan Bikker)的調查與研究,重新認定描繪對象的真實身分應是阿姆斯特丹的時任市長揚.范.德.波爾(Jan van de Poll)及其妻子達菲.范.格爾文(Duifje van Gerwen)。

 兩幅約描繪於1637年的雙人肖像在1885年以遺贈名義捐贈給荷蘭國家博物館時,由時任館長弗雷德里克.奧布林(Frederik Obreen)認定描繪對象是荷蘭黃金時代的釀酒師兼城市守衛尼古拉斯.哈斯勒(Nicolaes Hasselaer)及其第二任妻子薩拉.沃爾法茨.范迪門(Sara Wolphaertsvan Diemen)。近期經由比克的證實及比對,畫中男子與館藏德國畫家約翰尼斯.史畢伯格(Johann Spilberg)繪於1650年、荷蘭畫家巴塞洛繆斯.范德赫爾斯特(Bartholomeus van der Helst)繪於1653年的揚.范.德.波爾的面容十分相似,除此之外,范迪門的孫子與曾孫的遺囑亦表明兩幅肖像並非他們的遺產。

法蘭斯.哈爾斯揚.范.德.波爾肖像(1597-1678) 約1637
油彩畫布 79.5×66.5cm
阿姆斯特丹荷蘭國家博物館藏SK-A-1246

法蘭斯.哈爾斯 達菲.范.格爾文肖像(1618-1658) 約1637
油彩畫布 81.5×68cm
阿姆斯特丹荷蘭國家博物館藏SK-A-1247

 

 揚.范.德.波爾與達菲.范.格爾文於1637年成婚,後者是瓦爾莫埃斯特拉特(Warmoesstraat)富有的葡萄酒酒商的小女兒,成對肖像推測是經由格爾文的舅舅威廉.沃蒙德(Willem Warmond)推薦委請哈爾斯繪製的結婚肖像。沃蒙德與哈爾斯的淵源可追溯到後者於哈倫(Haarlem)繪製當地的民兵群像時是以民兵隊長身分出現於他的創作草圖中,然而哈爾斯於1633年開始的創作卻因為一些爭議及幾名民兵不願意到他的工作室擔任模特兒而暫且擱置,波爾與格爾文因此得以有機會在這段哈爾斯空閒的時間前去哈倫委請他創作兩人的肖像畫。而前述提及的民兵群像最終由另一位荷蘭畫家彼得.康德(Pieter Codde)於1637年收尾完成,如今也收藏在荷蘭國家博物館。

 比克對哈爾斯成對肖像的描繪對象長期以來抱持疑慮,最初從一些文件排除原先認定是哈斯勒與范迪門的可能性,並有一段時間苦於找不到波爾與格爾文特地前去哈倫的相關可能,最終在此次展覽再次確認相關資料時,從搬去哈倫的格爾文舅舅沃蒙德身上找到線索。而捐贈兩幅肖像畫予荷蘭國家博物館的歸屬者則重新認定是兩人的直系後代──瓊凱爾.揚.史丹尼斯勞斯.羅伯特.范.德.波爾(Jonkheer Jan Stanislaus Robert van de Poll)。

 〈揚.范.德.波爾肖像(1597-1678)〉、〈達菲.范.格爾文肖像(1618-1658)〉於「法蘭斯.哈爾斯:天才之筆」展期結束後,7月12日將以新名稱移至柏林畫廊(Gemäldegalerie)「法蘭斯.哈爾斯:轉瞬即逝的大師」展出,展期至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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