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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美國藝術家傑夫.孔斯被判侵權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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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美國藝術家傑夫.孔斯被判侵權有罪
撰文╱鄭元智
(藝術家2019年1月524期)
傑夫.孔斯被判決侵權的作品〈冬天軼事〉
2018年11月中旬,巴黎法庭判決美國藝術家傑夫.孔斯與龐畢度中心於2014年所舉辦的孔斯回顧展中展出的〈冬天軼事〉一作違反著作權法,雙方因此必須支付原告法蘭克.大衛杜維基(Franck Davidovici)13萬5000歐元的賠償金。傑夫.孔斯被控抄襲的是視覺設計師法蘭克.大衛杜維基為法國服裝公司「Naf Naf」於1985年所設計的廣告。巴黎法庭同時判決傑夫.孔斯的公司(Jeff Koons LLC)無權將該作影像刊登在藝術家的個人網站中,因此必須額外支付原告1萬1000歐元的賠償金;而展覽畫冊的法蘭瑪麗安出版社(Flammarion)則被判須支付2000歐元的賠償金。雖然傑夫.孔斯的律師試圖以著作權法中允許「戲謔仿作」(Parody)的理由來自辯,卻被法庭所駁回,判決認為傑夫.孔斯該件作品的確仿造許多廣告中的「原創元素」,例如:黑髮女子的表情、她躺在雪地裡的姿勢、小豬的位置、牠同樣帶著頸鍊箱的細節等。
事實上,傑夫.孔斯與龐畢度中心在2017年3月便已因為另一件也在回顧展中,隸屬同一系列的瓷雕作品〈裸體〉而被判侵權有罪,並須支付近2萬歐元的賠償金。根據專業藝術新聞網站《Hyperallergic》,這次訴訟只是這位知名美國藝術家因為涉及侵權而被控告的數件法律案件之一,其他全部均源自藝術家於1988年完成的「平凡無常」系列作品,它們是以「商業影像」與「廣告人物」為主題的雕塑創作概念,大多數以瓷器的形式所呈現。
傑夫.孔斯回顧展當時展出的〈冬天軼事〉一作是義大利知名時裝品牌普拉達公司(Prada)所典藏的版本,因為涉嫌法律事件,在展覽開幕一個月之後即應普拉達公司的要求而將該作撤出展覽。令人不禁好奇,即便他擁有相當高的知名度,然而他到底是不是一位「值得」展出的藝術家?另一起尷尬的事件是,2017年巴黎文化界聯名反對接受他於2016年為緬懷巴黎恐怖事件逝者致贈巴黎市的〈鬱金香花束〉公共雕塑作品。原本預計設立在東京宮的前廣場,但反對者認為傑夫.孔斯的慷慨舉動實際上只是為了提高自己的聲譽,而東京宮做為巴黎當代藝術中心的象徵反而成為保證並促銷他藝術作品的最佳廣告。面對反對的聲浪,巴黎市政府最後在11月對外宣稱〈鬱金香花束〉將不會坐落在東京宮,而是在小皇宮附近,試圖為了此一棘手的提案找出一個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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