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成立通報窗口受理華藝網合約糾紛案
全球華人藝術網(簡稱華藝網)在過去數年間,陸續藉執行文化部專案的機會,與資深、年輕藝術家簽署同意書,由於內容疑嚴重侵害藝術家權益,在1月底、2月初時,許多受害者自力救濟於網路上相互串聯,對華藝網寄出存證信函中止契約。2月23日,立委陳學聖舉辦「藝術界世紀大災難」記者會,除揭露此事的嚴重性,同時邀請文化部藝術發展司、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公平交易委員會等相關單位出席,對相關案情提出解釋與補救措施。
2017年8月,藝術家劉國松控告華藝網侵權一案,法官認定劉國松因已寄出存證信函,同意書之效力宣告中止,因此華藝網不得繼續使用劉國松之作品內容。而監察委員劉德勳於同年9月對文化部提出糾正案,也揭露華藝網因申請「讓世界看見台灣藝術風華與內蘊—台灣百年藝術家傳記電子書建置計畫」補助(簡稱百大藝術家活動),順勢以此名義說服藝術家簽下同意書,要求藝術家讓渡相關著作權利。劉國松與華藝網的官司,讓此事正式浮上檯面;根據記者會當天所提供的資料,目前已知的受害藝術家超過兩百人以上。
在同意書的內容中,載明藝術家「同意將著作權全部以專屬授權之方式不限時間、地域、方法,為各種之利用可永久使用」,並主張可獲得藝術家販售作品的40%所得。除此之外,包括「同意將所有作品包含已完成與未來完成之著作物,及所有著作權交付全球華人藝術網及林株楠」的約定,也形同讓藝術家簽下賣身契。在2018年1月,此事於多所大專院校藝術科系師生之間發酵,隨後由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視盟等單位在網路上發起自救活動,並向立委陳學聖陳情,共同於2月23日召開記者會。劉國松的女兒劉令徽出席記者會,說明劉國松與華藝網的官司始末,並呼籲相關單位必須伸出援手,保障藝術家的權利。
記者會上,相關單位代表皆針對事件提出說明與建議。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司長張惠君表示,華藝網申請補助出版的刊物對外露出載有文化部標誌,但核銷的版本卻無,有借此混淆視聽的嫌疑。文化部已於去年將全案函送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偵辦,並研議追回補助款項。此外,文化部也針對此事成立專案處理小組與設立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提供受害人轉接法律服務的協助。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副組長洪盛毅表示,由於已經有了劉國松的判例,因此目前受害藝術家均可透過寄出存證信函的方式中止契約,未來若碰到民事訴訟,可以此做為相關憑據。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展示華藝網的出版刊物,證明有不同版本。(攝影:莊偉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