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數位藝術產權與收藏
專訪藝術家凱西.瑞茲與Bitmark創辦人暨執行長西恩.莫斯─普茨
電腦、網路、數位經濟乃至各種新科技的逐漸普及,當年數位時代帶來的全面革新如今已成為人們生活的熟悉常態,科技技術應用在各個層面,無所不在,對社會和人類的行為均產生深遠影響。若說藝術家與其創作是反映時代的鏡面,他們透過創作向未來提問和提供想像,反思當前科技發展隨之生成的現象,更有富前瞻視野者探詢更多可能性。由美國藝術家、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設計媒體藝術系教授凱西.瑞茲(Casey Reas)和台灣區塊鏈新創公司Bitmark合作的「Artist-to-Peer (a2p)藝術家點對點交易」(以下簡稱「a2p」)實驗,便試圖探問區塊鏈(Blockchain)在關於數位藝術作品交易和所有權移轉的可能性,尋找分發和共享數位作品的新方法。本文透過訪談凱西.瑞茲和Bitmark創辦人暨執行長西恩.莫斯─普茨(Sean Moss-Pultz),進一步請他們談論這次實驗的背後理念、對過程和結果的觀察與發現,以及他們如何看待數位世界中「原作」、「收藏」等概念的意義轉向。
藝術家凱西.瑞茲是「Processing」(給設計師、視覺藝術的程式語言)的合作開發者之一,創作軟體藝術(software art)逾廿年。而Bitmark使用區塊鏈技術開發數位資產系統,致力於確立、保護數位檔案和數據資料的價值及其法律權利歸屬。除了台北,Bitmark在美國矽谷、越南峴港均有據點,在區塊鏈的創新運用上,從音樂、醫療保健到遊戲產業,此次創辦人暨執行長西恩.莫斯─普茨則將視野瞄向數位藝術。莫斯─普茨指出藝術在社會中扮演的角色,其一在於反映社會的當前樣貌,除了自身對數位藝術的高度興趣和緣分(其中一位他所喜愛的藝術家朋友前田約翰〔John Maeda〕正是凱西.瑞茲的老師,與瑞茲也交情甚篤),他認為數位藝術在這個時代顯得更加重要,能直接地幫助我們從另外一個角度理解現在的數位世界。然而數位藝術和傳統藝術形態截然不同,其市場、收藏、保存修復到所有權等視覺藝術系統持續往未定的方向擴張,存在許多開放的可能及待解的疑問。凱西.瑞茲和莫斯─普茨均對此有所感,而a2p即是Bitmark首次與藝術家合作的一次實驗性計畫,期待能衍生新的探索和討論。
a2p網站畫面截圖。鄭淑麗〈HTTP://FIELDS.SEEDSUNDERGROUND.NET〉,
畫面下方為作品資訊與描述,右下列出作品10個版本的個別所有者。
在由凱西.瑞茲、巴西的瑞克.希瓦(Rick Silva)、美國的艾蒂.瓦耿妮希特(Addie Wagenknecht)和日本藝術家雙人組exonemo(千房けん輔與赤岩やえ)四位(組)藝術家組成策展團體的邀集下,a2p含策展人有超過八十位來自廿個國家的數位藝術家參與,透過網路共享空間和Bitmark建造和維護的區塊鏈,於2019年10月間為期兩週的時間內,藝術家上傳自己的作品並在區塊鏈上相互進行交易,以作品易手其他參與藝術家的作品。每位藝術家均為此次實驗創作一件新作,並發行十個版本及一件試版作(Artist Proof),作品每個版本及其所有權的每一筆移轉和歷程都清楚且公開地記錄、存檔於Bitmark區塊鏈上。藝術家除了自身作品受到同儕收藏,同時也創造了自己的一套數位藝術收藏集。a2p實驗於10月下旬結束之後,現做為一個線上畫廊,開放給一般民眾自由瀏覽網站上的數位藝術作品,和經過Bitmark區塊鏈儲存驗證、在網站上所呈現的交易紀錄資料。
a2p網站畫面截圖。LaTurbo Avedon〈有面具的自畫像〉第7版,畫面下方為作品資訊與描述,
右下為此版本作品交易的來源紀錄,可見到此作最新的所有者為凱西.瑞茲。
關於數位藝術的「收藏」(collecting)和分發(distributing)的相關議題,凱西.瑞茲回應道:「如果我們將『數位藝術』定義為一種沒有實體物件──如紙本、畫布、物質媒材等──的藝術類型,它可能是數位相片、影像檔案、軟體等,能輕易地透過網路在不同電腦之間傳輸,並且作品可以有無數的副本(copies)。事實上,作品並沒有所謂「原作」(original),而所有的副本均是相同的,這個特點讓作品能夠易於取得,人們可以將之收集並存檔於自己的硬體上,同時許多作品能從單一存取裝置被收集和取得。」也就是說,「原作」的概念對於數位作品來說並不完全適切,然而,當作品從單一物件轉而成為可以被無限複製的電子資訊,其藝術創作的「唯一性」(uniqueness)和「獨一無二」(exclusive)又能如何被保證?它的真實性(authenticity)又要如何去驗證?
Bitmark區塊鏈示意圖(製圖、圖版提供:Bitmark Inc.)
凱西.瑞茲說:「如果我們將『收藏』作品的意思定義為對其的『擁有』(owning),並享該作品的所有權,那麼事情變得複雜許多。此時,區塊鏈便扮演重要關鍵。區塊鏈直白地說,它是一份公開的交易紀錄清單,而它的資料庫技術能確保其紀錄和來源的絕對準確,所有權的全部權利將被轉移和記錄。如此,當我們擁有一件數位藝術作品的合法所有權,便是擁有贈與、出借或販賣該作品等權利。同時,或許有許多人持有作品的檔案,但只有所有者擁有這些權利。」他以自己身為藝術家的經驗說明,現在的軟體藝術收藏,當他賣出一件數位作品給藏家,同時也提供一份真實性的證書和檔案資料。每件被收藏的作品都會製作一份單一的說明文件資料,包含簽名作品、原始碼、軟體數據等。對於這類作品(包含錄像、觀念藝術等作品亦然)來說,證書和使用說明為唯一、真實的文件紀錄。a2p實驗則移除了實體證書和相關文件,取而代之的是將之寫入區塊鏈成為數位資產。「關於a2p所引發最具爭議、根本性卻又令人興奮的討論是:作品上傳至網路,所有的人都能取得、下載作品,同時,作品的所有權透過區塊鏈紀錄而明確無疑。在a2p上,所有權並不代表對作品的取得(access),而是保有對作品的權利(rights)。」(全文閱讀538期藝術家雜誌)
【延伸閱讀】
【三月專輯│網路的未來想像─以藝術做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