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後的新時代挑戰
2022文化政策回顧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逐漸來到盡頭,文化政策也開始面臨新的挑戰。綜合2022年的政策議題,除了突破過去法規上的投資限制外,從全國文化會議的議程設定、疫情後的挑戰與振興政策,到熱門的「淨零碳排」,可以說2022年的文化政策大多是環繞著「產業」這個主軸打轉。這個產業並不僅指文化產業的分類,而是許多措施,會在未來對各文化事業的「生產方式」產生相當的影響,抑或是面對整個疫情後大環境的變遷,也需要更新的政策工具協助產業應對。
國發基金投資文化創意產業門檻放寬
在文化的領域談產業該當如何是老生常談,但放眼台灣在整體政策法規結構上,2022年年初公告的投資放寬可以說是相當關鍵的一步。須知2010年《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通過之後,雖然國家依法讓國家發展基金編列了新台幣100億元用於投資文化創意產業,但時至2021年12月底,成案的投資額十年下來只投資了19.64億元,而且其中至少接近一半是文化內容策進院2019年成立之後帶動的績效。顯見過去雖然政府有此用心,但以小型或微型甚至個體戶為主的產業現況,讓過去的法規反而變成投資文創產業的超高門檻。
過去國發基金的制度設計僅能投資「公司」,且業者必須先找到民間資金後才可送文策院投資審議,同時民間資金不得低於國發基金投資的三分之一,國發基金亦不得擔任最大股權持有者。在眾多投資限制下,讓文化內容業者難以申請到國發基金投資。
根據文化部的公告,放寬後的規定將讓國發基金除了既有的公司以外,也可投資「專案計畫」。例如經完整財務評估的單部電影、電視劇,且專案計畫、有限合夥申請國發基金投資,可以不需共同投資者,並放寬投資比例及股權限制等;若申請者未尋得民間資金前,仍可先行申請投資審議;另增加由文化部政策性投資專案,發揮政策引導作用。除了放寬可投資的類型外,也放寬投資者的限制。過去共同投資者必須為金控、創投,或是經營文化內容相關業務的業者,如平台商、通路商、發行商、製作公司等。投資要點放寬之後,非文化內容產業相關業者只要具備投資或經營文化內容相關產業的經驗,皆可與國發基金共同投資。
鹿港龍山寺夔龍窗修復爭議
文化部的政策拼圖外,文化資產除了大小不斷的指定爭議,2022年最大的事件要屬鹿港龍山寺的彩繪修復事件。台灣的文化資產在修復的過程出現這類毀損原件文化或美學價值的事故不是第一次,但龍山寺的修復爭議距離上一次台南火車站的修復出問題也不到三個月。除了該辦理說明會而未辦理的明顯行政瑕疵外,也有意見認為相關工作的待遇與養成不易留住專業人才,導致待修護的文化資產缺乏相關專業人才可以規畫修復方式。相關的爭議顯示在必須檢討文化資產局的修護管理責任之外,也必須一併思考如何留住專業的人才,減少此類爭議事件的發生。
文化部長李永得、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陳秀寶與立法委員王婉諭於10月17日考察鹿港龍山寺夔龍窗修護情形,並指示文化資產局應廣納地方意見,在完善溝通前,「將暫停施作」。
(圖版提供:文化部)
環境永續及淨零碳排
環境永續及淨零碳排是近年文化政策領域的新興關鍵字。在中央政府跟著全球氣候變遷對策以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要求全體各機關部會提出相應的機制後,文化領域終於也跟上,要為了全球的環境保護貢獻一點心力。台灣視覺藝術協會(視覺藝術聯盟)、表演藝術聯盟、中華民國畫廊協會、台灣文化法學會、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於10月台北國際藝術博覽會宣示成立「台灣藝術永續聯盟」(Taiwan Art Sustainability Alliance, TASA),並發表「綠色宣言及行動計畫」。
過去文化藝術一直是其他工商業發展企業社會責任考慮扶持的對象,如今業界重要的公協會代表的集合宣言,表示台灣藝術界也將在藝術生產的過程採納與工商業類似的減碳標準。除了各類視覺藝術大型展會採用可再利用的展板,文化部也編列預算給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三館持續發展永續相關的轉型措施,希望可以在設備更新之外,也協助節目的生產流程能夠更符合環境永續的標準。只是,更符合環境永續標準的生產方式,要讓廣大民間與業界採用做為藝術生產的標準,對於疫情後更加艱困的藝文界而言,會需要更多政策誘因投入,才能在極度有限的人力、物力下,有機會採用成本更高的永續生產方式。對此文化部將在2023年投入8200萬元預算,包含前述的國表藝在內,協助各文化事業及場館與淨零排碳的轉型和更長程的政策規畫等。
文化部正式公告勞動安全相關規範指引與契約範本
延續《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的修訂,文化部於2022年3月正式公告兩個指引,分別指引文化藝術事業遵守《勞基法》,以及廣大的藝文工作者在簽訂合約時的應注意事項。文化部原本預計5月公告,奈何影視業工作者在出外景工作時不幸職災罹難,加速了文化部公告的時程。文化部並針對影視業,與勞動部 配合,發起專案勞動檢查,並檢討一系列影視業適用的勞動安全相關機制。文化部同時針對中央與地方藝文場館,也發動勞動檢查,全面性地檢討藝文工作者的勞動環境安全議題,在11月8日公告委託各藝文公協會擬定的合約範本。
至此,《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內的藝文勞動權益保障,僅剩下第九條第二項的「所得未達一定標準文化藝術工作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整合法規或編列預算,補助或協助其參加社會保險」還沒有具體的辦法,但這項條文也是訂定辦法最困難的條文。首先,文化藝術工作者之定義在《文獎條例》中僅定義從事文化藝術項目者,就是文化藝術工作者,但法規裡面的文化藝術項目可說包山包海,另外如何定義「所得未達一定水準」也是問題。許多文化藝術工作因其收入來源不穩,兼有其他行業的工作十分常見,也連帶要從從業類別或收入來源定義工作者變得相當困難。文化部為此傷透腦筋,本來預計2022年下半年規畫一個登記制度,讓文化藝術工作者來登記,做為調查收入水準與來源的基礎,但至本文截稿仍未見文化部發布相關的規畫。
台北表演藝術中心落成啟用
台北表演藝術中心(以下簡稱「北藝中心」)的啟用,標誌著表演藝術大型場館時代的來臨。只是,建築雖然外表看似吸睛,但其內裝、動線卻是問題重重。不僅許多觀眾表示難以適應座椅的設計,在各式公共場館強調無障礙參與的年代,北藝中心的動線、洗手間設計等均對老年人與無障礙不是很友善,有研究者表示這是設計階段缺乏使用者參與的情形導致。
台北表演藝術中心外觀一景
©Shephotoerd Co. Photography, courtesy of OMA
建築的問題之外,北藝中心落成啟用的開幕季,挾著白晝之夜、台北藝術節、台北藝穗節、台北兒童藝術節的舉辦,以及下半年為了紓困與各種補助趕結案的各式文化活動,讓許多習於參加藝文活動的觀眾感到參加不完的爆量活動;同時表演藝術團隊也陸續傳出節目票房不佳而必須取消部分中南部場次演出的情形。
眼下首善的大台北地區表演場館還在規畫設計階段的僅剩台北市音樂與圖書中心,期待音圖中心能夠吸取北藝中心的教訓,讓未來的場館使用對觀眾更友善。而面對疫情後不確定的表演藝術消費市場,需要更多對觀眾的研究調查,以及針對觀眾參與的政策工具,才能讓表演藝術這個產業在疫情後有持續發展的可能性。
(全文閱讀572期藝術家雜誌)
【1月專輯│2022視覺藝術年度回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