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實踐與反思
文化園區在各地興起之現象
近年來台灣各地方興起設置大小規模不等的「文化園區」(或文化創意園區等),且數量持續增加中,像是由文化部在2011年正式將原本以「閒置空間再利用」設置的創意文化園區,更名為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包括台北、台中、嘉義、台南、花蓮,以及未來可能將包括腹地更大、目前走向全區保存的台北機場等。其他中央單位像是客家、原住民委員會等單位也在各地設置各種文化園區,而地方政府也同樣擁有許多文化園區,例如眷村文化園區等,其中不乏許多園區都是族群政治的生產邏輯。
華山文創園區一景,圖為「雜學校─亞洲創新教育博覽會」現場。
就以目前最具代表性且由文化部管理的五個文化園區來說,依照其官方報告都有其定位與功能。例如台北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簡稱華山文創園區)定位為「文化創意產業、跨界藝術展現與生活美學風格塑造」,計畫以「酷」(時尚、前衛、實驗)與「玩」(玩樂、享樂、娛樂)為主做為跨界創意平台,並為文創產業人才的育成中心。另外,五大園區唯一公辦公營的台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是以舊酒廠改建及再利用定位為「台灣建築,設計及藝術展演中心」,以活化歷史建築、再造製酒工業遺址為文化資產應用基地,強化設計專業與世界建築設計產業連結及全民空間方面的美學,計畫為台灣提昇成為亞洲創意設計產業之重鎮。而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則計畫結合南部地區傳統工藝、當代藝術、藝術家資源及故宮南院等,有關視覺及表演藝術相關資源,以「傳統藝術創新」為定位,以傳統技藝與技術轉型與創新為主。而位於市中心的台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則結合附近多元歷史及觀光資源,發展為「台灣創意生活產業發展中心」。另外,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則以原住民藝術及文化觀光為主,定位為「文化藝術產業與觀光結合之實驗場域」,以原創音樂為核心,推廣多元的音樂文化,及東部文創與區域資源連結,促成東部文創資源產業化。(參考來源:文化部官方網站)
台中文創園區一景
「仕紳化」與「文化資產保存意識抬頭」的影響
造成各地形成「大型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文化園區」的趨勢,其主要原因,為起源於歐美城市發展的「仕紳化」現象而來。也就是在工業革命之後,各地原設置在城市郊區的許多大型工業廠房,由於城市內部人口愈來愈多,城市腹地愈來愈往外擴大,使得許多原本位於城市邊緣的廠房,卻因為城市愈往外而逐漸變成位在城市中重要的地點區位,加上原有廠房因為工業汙染無法拆除做為農耕或居住使用,於是產生大量閒置空間。而對於藝術家而言,這些高挑的大型空間,正好相當合適做為創作的空間,於是紛紛轉變做為藝術家工作的地點。
另一方面,由於民眾經濟的提昇與對文化的追求,一些具有文化資本的特定階級(所謂的仕紳階級),也開始喜歡上這些原本閒置破舊、經改建重生的廠房,而使得大量原本要被拆除的汙染重地,被重新思考轉為藝術空間。
嘉義文創園區「桃城夜季─蚊子電影院」現場一景
然而,在台灣的「仕紳化」現象與國外發展上稍有不同,在過去台灣的文創園區發展之歷史脈絡中,大多起源於日治時期日本政府設置的株式會社,而與國外不同的是,這並非民間的工廠或企業廠房。就像是文化部的五個文創園區,其前身都是在日治時期由政府所設置的會社,例如花蓮文創園區在1913年日治時期為「宜蘭振拓株式會社」,並成立以生產紅酒、米酒為主的「花蓮港工場」,在1924年更名為「台灣總督府專賣局花蓮港支局」,並在台灣光復由國民政府接收及更名為「台灣省專賣局花蓮港酒工廠」。1988年之後,由於遷廠及都市計畫變更之故,將其舊酒廠變更為「歷史風貌公園用地」,並在2002年轉型為花蓮創意文化園區並委外營運。也由於台灣許多大型工業文化遺址園區是由政府所主管,不像國外許多園區其產權為民間企業,因此也衍生出許多經營及管理工作上的問題。
在另一方面,台灣整體社會其文化資產保存意識的抬頭,也是催生許多大型文化園區的主要動力之一。在光復後,戒嚴時期的威權及反共復國的臨時性治理等因素,使得許多地方得以被冰凍方式處理,後來以經濟掛帥的「台灣經濟奇蹟」時期,許多文化遺址卻因房地產及都市更新等而被大量拆除,直至近年國人對於文化資產的保存意識逐漸擴大,因此具有歷史價值的文化資產逐漸被指定為古蹟或登錄為歷史建築等文化財。由於文化財屬於公共財,因此一旦完成古蹟指定或歷史建築登錄列冊之後,需要進行修復以免文化資產受到破壞,而一旦修復完成後,無法放任無人使用或管理,因此需要再利用及對外開放,所以也促成台灣在近年來許多文化資產對外開放的現象。(全文閱讀514期藝術家雜誌)
【3月專輯│閒置空間再利用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