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文創園區的過去與現在
專訪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長施國隆
台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台中文創園區)是近十年來位於台灣中部具有特色的展示空間,性質上不同於博物館或美術館,園區內各獨立的展館安排以及座落於市中心的絕佳地理位置,讓整個空間的發展吸納了從古到今的歷史深度與不同文化間的廣度。
台中市公賣局第五酒廠(台中酒廠舊廠)建築外觀
釀造穿梭時空之精華
在台灣歷史的發展脈絡之下,台中文創園區創建可溯及日治時期1916年的「大正製酒株式會社台中工廠」。後來因酒廠搬遷等歷史因素,現留下此工業遺址所在地,是目前台灣酒廠遺址中保存最完整的一座,並隸屬於台灣省菸酒公賣局第五酒廠。2002年行政院提出「挑戰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首度將文化創意產業納入國家重點發展政策,進而提出「文創園區」的概念,將華山、台中、嘉義、台南、花蓮五處原隸屬於台灣菸酒公賣局的舊酒廠,規畫為發展創意文化產業之基地。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以下簡稱文資局)自2003年11月起陸續進行園區整體規畫、歷史建築調查及修復再利用、各開放空間及基礎電力管線工程,藉以推動具有創意之各項展覽活動舉辦,後於2005年6月25日重新開幕,揭示台中舊酒廠的新生,也進一步展開其做為「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之目標。園區使用的首要條件是以保存歷史空間為優先考量,並活化再利用各倉庫,取其倉庫不同的空間特色,將園區機能區分為行政育成區、文創發展區、藝文展演區、商業機能區等,此四大區塊的配置是為了均衡發展文資育成與文創推廣之功能。
台中文創園區一景,圖為戶外酒桶景觀。
台中文創園區自2009年11月正式開園營運,全區用地屬創意文化專用區,園區內有廿八棟建築,其中十六棟建築物被指定為歷史建築。園區整體定位以建築、設計與藝術為經營主體出發,結合文化資產、藝術等提供文創跨界多元展演空間,在文資局的推動下已成為文資與文創共構的園區。整個園區部分空間有2/3面積由文資局自行營運管理,部分空間的1/3面積依據《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出租或OT(Operate-Transfer)委託民間機構營運,結合文化資產、建築、設計、藝術等,提供文創跨界多元展演空間,型塑出具文化資產及文創產業涵養與創意融合之基地。另外,園區特別建構台「1916文創工坊」,做為微型文創工作者的創作基地,並每年辦理「A+創意季」,使園區成為民間文創產業經營與創意群聚場域。其他各空間分別為TADA方舟音樂藝文展演空間、台灣菸酒展示服務區、藝點點文創美學、山時作食事作、聚知堂等不同文創類別的廠商進駐。
「想要帶你遊花園:民樂交陪藝術祭」展間,圖為壞鞋子舞團的演出。(攝影:劉森湧)
文資局長施國隆表示,在發展此倉庫轉化為展覽空間的理念,是希望民眾可以自由地在不同空間流動,並重新感受藝術品或設計作品的親近性,塑造新風格的展覽形式。以雅堂館為例,清水磚材料打造牆面堅固厚實感,是早期存放米酒的酒窖,現在做為藝術展覽空間,在設計過程則希望舊風貌與新用途能融合並存,讓工業遺址的百年風華能留下建築之美。此外,在酒桶的外觀上也因應不同的活動進行彩繪,1916文創工坊的生活設計館植栽牆讓民眾可以看見古蹟與自然的結合,並體驗環境的美化。文資局進駐後,希望能用最當代的文化資產挑戰創新的文創,如何在吸引人氣和扶植產業之間取得平衡,對經營者而言是一大挑戰。尤其是每年都規畫以文化資產內涵為本體的展覽及活動,必須不斷思索何種展覽可讓民眾學習台灣本土文化資產,同時也能增進美感與欣賞的能力。(全文閱讀514期藝術家雜誌)
【3月專輯│閒置空間再利用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