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共伴
大學藝文中心的眾志成城
緣起脈絡
1988年,為響應政府倡導人文與科技教育均衡發展,國立中興大學、國立交通大學與國立清華大學紛紛於校園內設立藝文中心,做為提昇校園藝術氣息,培育人文、藝術與科學優秀人才,孕育深具社會功能與文化意涵的展演搖籃。此後,大學藝文中心如雨後春筍般成立,近年仍持續增加。若要探究大學藝文中心興起的台灣社會背景,不得不回溯在1970年代所推動的「十二項建設計畫」,其中第十二項即是文化建設。當時對文化設施的整體規畫為「建立每一縣市文化中心,包括圖書館、博物館、音樂廳」。教育部接獲指示後,組織「教育部建立縣市文化中心指導委員會」,著手規畫並擬定「教育部建立縣市文化中心計畫大綱」,其中表示「透過圖書館、音樂廳及博物館的興建,促進各縣市文化中心的成立」。
中華民國大學院校藝文中心協會理事長暨國立台灣藝術大學
校長陳志誠日前接受《藝術家》雜誌採訪(攝影:羅珮慈)
若以博物館學的脈絡觀看,這些大量興起、做為藝文展演場所的大學藝文中心可以說是「類博物館」(quasi-museum)成員之一,是國家級館所之外的另一展演管道。有關類博物館的概念,黃光男在〈類博物館定向與產業〉一文表示,這類型的展演空間具親近大眾的特質,透過多樣化或例行性活動,以凝聚人的學習動機,因此往往也帶有活絡人際社交的用意,期以人文、藝術之風氣牽引出人性的美善本質。
國立清華大學藝術中心2018年「粉紅色運算子─林沛瑩vs長谷川愛雙個展」展場一景
(圖版提供:國立清華大學藝術中心)
近年來,做為高等教育機構的大學校園日漸開放,逐漸將自身視為所處社區的一環,更在重視全人教育的風潮下,致力培養校內外師生及地緣民眾、觀光遊客的人文藝術素養,扮演藝術催化者的角色。時至今日,大學藝文中心的發展密度,遠比公部門所設置的文化中心,來得讓一般民眾更容易接觸。這些校園中的藝文展演場所雖不具有大學美術館之名,但若從美國博物館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Museums, 簡稱AAM)及連俐俐的定義來看,前者揭示美術館是「永久性的非營利性機構,基本上以教育與美學為目的,雇用專業館員,蒐藏與擁有藝術品,固定地為大眾進行保存、詮釋與展示」,後者則認為「必須建構在收藏的基礎上,且以造形或視覺藝術為主;以審美的角度做為看待與展示文物的基礎」。即便目前國內各大學藝文中心所發展的藝文活動,在品質與規模上不具一定的標準,但就教育、社會及文化的功能價值而言,確實等同於大學美術館、博物館之角色。
多領域概念
歷經十年時光,國立中山大學在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及時任學術交流基金會執行長吳靜吉的協助下,於1998年4月召集全國十四所大學的藝文中心或相關單位,召開研討會「藝術文化的第二展演管道―藝文、校園與社區結合」,除了交換經驗外,更討論運用學校的藝術資源推動校園及社區文化發展的方向。為落實目標,眾人決議籌組全國性的大專院校藝文中心組織,藉以整合各校藝文中心資源,共同推動藝術文化的提昇,隔年4月26日「中華民國全國大學院校藝文中心協會」正式成立;2000年更名為「中華民國大學院校藝文中心協會」。
東海大學藝術中心2018年「存在.感─臺灣東海大學與泰國Silpakorn藝術大學教授作品交流展」展場一景
(圖版提供:東海大學藝術中心)
現任中華民國大學院校藝文中心協會(以下簡稱「藝文中心協會」)理事長暨國立台灣藝術大學校長陳志誠表示,藝文中心協會最初團結是以「多領域」的概念,朝向多元、尋覓合作的發展,建立長期夥伴關係。(全文閱讀525期藝術家雜誌)
【2月專輯│大學美術館在台灣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