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銀行,請重練
藝術銀行成立迄今六年,以2018年「藝術銀行」的營運數據來看,約新台幣6千4百萬元的整體年度預算,其中藝術品購藏經費約為新台幣2千6百萬元,餘為人事、營運經費約新台幣3千8百萬元。年營業額約新台幣258萬元。其中相當比例的業績還是政府各單位機構的政策性協力。
這是國民黨執政時,時任文化部部長龍應台特別重視的「政績」,當時藝術產業界普遍認為立意雖好,但落實的方法錯誤。
當時龍部長為了合理化她堅持訂於0.4%的租金,以迎合其資本家友人們的需求與主張,甚至請會計師反推每件作品以0.5%的費率,廿年可攤提完全,合乎銀行房貸利率的說法,迄今還出現在「藝術銀行」的報告裡。
若果0.5%的費率廿年可攤還,那麼0.4%的費率就需要廿五年,這還必須是每一件作品在這廿五年內,每天、每個月都達成100%出租率、月月收金的天真假設下才成立,如果再加上(以2018年為例計算)約為購藏本金146%的倉儲、人事、營運成本,那麼,即使每件作品天天都出租了,也要六十一年又六個月才能回本啊,簡單的數學,即可體現這種立論實在過於荒謬。
更何況,0.4%的費率六年來一直保持世界最低,沒有更低。以上種種,甚至不需要什麼藝術市場的專業,就可以判斷它有多麼的不合情、不合理。
「畫說保存維護─藝術銀行主題展」展場一景。該展探討當代藝術保存維護的準則及倫理思考,展出藝術家希巨.蘇飛、侯忠穎、陳慧嶠、陳奕彰、陸先銘、張貞貴、葉儀貞、蕭巨昇作品,展期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
民進黨重新執政三年餘,迄今尚未整頓從定位開始荒腔走板的藝術銀行,也顯示了文化部相較於對許多其他的文化藝術業務項目的積極性,諸如影視音產業、表演藝術、地方創生等等,顯示出對於視覺藝術產業的升級,仍缺乏足夠的專業意識與野心。筆者持續關注藝術銀行歷時八年(從藝術銀行啟動前的研究階段迄今),於此提出以下建議。
1、「資產管理」的概念
從收藏內容的任務與去向就很清楚:藝術銀行是「銀行」而不是「美術館」,兩者所需要的專業幾乎是風馬牛不相及。藝術「銀行」就應該用「資產管理」的概念去評估與看待。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的藝術銀行都有短虧長盈的先例,台灣應該真心參照之後,創造出適合我們、可以自足的營運模式。
除了先期的購藏經費(或許)應該由國家支付之外,這是一個最不應該靠「國家養」的「事業機構」。
華盛頓IA&A at Hillyer藝廊「Starting from the Island台灣當代藝術展」開幕茶會現場一景。該展由駐美國代表處台灣書院、文化部藝術銀行與IA&A at Hillyer藝廊合作。
2、啟動「重練」
如何管理?如何收益?建議藝術銀行重新做定位、結構與營運模式等等重大檢討,也就是啟動「重練」的覺悟。
而討論的層次應該由文化部來掌握,目前委由/併在國立台灣美術館轄下,是一個根本的錯誤,美術館的專業完全無法覆蓋、兼顧藝術銀行的需求,國美館應該也感到無奈與無辜。
藝術銀行未來究竟應該走向行政法人組織化?或者是交由專業的第三方營運?台灣現有的法規與體制更適合哪條路?實在需要更為深入而聚焦的評估、討論,才有機會真正校準、永續經營,才會正常化,也才能負起公共責任。
3、價格邏輯不可傷害產業
有關近日造成最大爭議的作品價格問題,在折扣基準的邏輯上,要與整個藝術產業建立共識,因為折扣涉及到成本,是產業的邏輯、秩序,或可依照目前國際上藝術鑑價準則所採用的「USPAP」,做為採購與議價決策之參考基礎。
官方機構應以什麼樣的價格邏輯與合理折扣購藏作品,這不只是藝術銀行的問題,也是全國各官方典藏機構該共同討論的問題,不要讓錯誤的購藏邏輯,使原本應該成為產業領頭羊的官方政府,反而「率先」成為產業的打壓者、市場的破壞者。